涉密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保密规定,不得在私人交往、通信、谈话和家庭生活等个人活动中泄露国家秘密,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,不得使用普通通信设备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,不得引带无关人员进人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、部位,不得以国家秘密作非法交易,不得在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上存储、处理、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。